| 西林区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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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9-13 10:19 |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促进代表履职尽责,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代表要时刻牢记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性质,始终保持与广大选民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二、代表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和选民当中,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常委会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机关下派代表要每季至少深入选民1次。
三、常委会每年要组织1—2各代表小组及部分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常委会、区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2—3名委员和2—3个代表小组,委员每人联系6个代表小组,代表以各自所在选区的选民为联系对象。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每季至少深入代表小组1—2次,检查指导代表小组活动并听取情况反映,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代表要经常深入到本选区的选民中了解社情民意,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五、每年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为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征集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做好充分准备,每次代表大会每各代表都要提1条以上意见和建议。
六、各系统的专业代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根据本行业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基层单位和职业群体为联系对象,开展经常性的联系和专题调研活动,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政府推行工作。
七、要拓宽联系渠道,灵活联系方式,最广泛的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呼声和意见 ;要加强信息反馈,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八、代表要自觉接受选民的督促,每年向选举单位和选区选民进行一次述职,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要不断地总结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经验教训,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各代表小组要将述职情况形成总结,连同代表的述职的述职报告,于年底前一并报区人大常委会。
九、实行奖优罚劣,对联系群众工作做得好的代表予以表扬,对联系群众工作做得不好的代表要给予批评,并取消评选优秀代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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